- 秭归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及征缴开始
- 来源:秭归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06 14:59:04 字体:[ 大 中 小 ]
- 本网讯(通讯员熊莉 黎源)为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秭归人社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从2017年11月1日起,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更好的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将来的老年生活待遇。
细读相关政策条款,在缴费对象上: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在缴费档次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缴费档次从200元到2000元共有11个档。在补贴标准上: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为45元/人/年;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为60元/人/年,且政府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在免征对象上:凡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残人员,均由政府财政代缴。在享受对象上:所有年满60岁公民即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资格。在参保人员待遇兑现上:2018年待遇享受组成为基础养老金80元加缴费年限,加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个月;对于已缴费未享受养老待遇已死亡的人员,即全额退还缴费(剔除财政补贴);对已享受养老待遇的老人死亡安葬费构成为(80+缴费年数)*10。
又是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时,特此提示全县城乡居民,请尽快到所属村(居委会)自由选择本人能力承受范围内更高档次的缴费额,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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