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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来源:秭归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9 08:36:56 字体:[ ]
  •     本网讯(通讯员 周建军 鲁修竹)12月26日,秭归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辉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尤庆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权元安、王耀群、谭家政、李瑜、宋正荣及20名委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劲峰、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永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华、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县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效能;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快速出击能力。通过测评,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人大代表情况及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撤销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秭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决定将议案(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秭归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辉、尤庆虎、杜承文等同志分别辞去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决定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在秭归县城召开秭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还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局长、主任,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年度履职综合测评。

  • 编辑:李小梅    审核: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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