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徐琼)10月31日,秭归县对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征收时间自本月1号起至12月31号止。因外出务工等特殊情况错过集中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可于明年2月28号前继续办理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办理。目标任务是: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8%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必须100%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启动、同时征收,确保在今年12月31号前完成2018年征缴任务50%以上,2018年6月30号前全面完成参保缴费率100%、人均缴费额30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文云要求,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站位全局,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督办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征缴任务。